第四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建议
1、加强日常监督。及时掌握领导干部在住房、出国(境)、休假、兼职、配偶子女从业和收受礼品登记等方面情况及个人重要事项变化情况。
2、严肃党内组织生活。督促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指导下级单位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3、加强信访处理。及时研究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问题,对重要信访事项的办理应当督促检查,直至妥善处理。
4、实施专项检查。围绕选人用人、干部作风、职业道德、国有资产采购、基建项目、评审评比评估等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监管,协调或参与开展专项检查。
6、严格责任追究。对于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发生的责任问题,不因时间、岗位、职务等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第四党支部
党风廉政监督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