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和省、市、区、乡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决策部署,根据《共和乡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共发[2022]47号)精神,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和全省乡村振兴会议精神,坚持把促进脱贫群众增收作为根本措施,聚焦产业和就业帮扶两个关键,持续增加脱贫群众收入。坚持把促进脱贫地区发展作为主攻方向,推动脱贫地区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积极发展特色优势主导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坚持把加强兜底保障作为重要支撑,对丧失劳动能力的脱贫人口和低收入人口,做好兜底保障,及时纳入现有社保体系,保障基本生活需要,推动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再上新台阶。
二、目标任务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乡党委政府关于“守底线、抓发展、促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摆在突出位置,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确保脱贫群众收入增速高于当地农牧民收入增速,使脱贫群众与当地农牧民的收入比例不断提高,稳步推进乡村建设、乡村治理和农村社会事业发展,防风险、稳成果、上台阶、拓新局,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 ……此处隐藏6097个字……,开展精准监督。严格按照《青海省纪检监察机关在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开展巩固统战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监督的实施意见》(青纪发[2021]4号)文件要求,定期开质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及时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台账资料。
责任人:哇有新、李增升、吉汉
(十五)做好考核机制衔接。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奖优、问责追责的重要参考。严格按照年度目标任务,健全完善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开展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制度和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考核机制,建立乡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考核指标体系,统筹做好与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评价衔接。
责任人:哇有新、李增升、吉汉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继续强化乡党委、政府的领导、组织、统筹作用,强化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提升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乡村振兴办进一步发挥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参谋协调作用,各行政村、乡直各单位、各驻村工作队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工作人员落实迅速,为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按照党中央及省市区委决簽部署,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做好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升、东西部协作等万面工作,切实守住脱贫攻坚胜利果实。
(三)严格督查考核。乡纪委围绕政策落实、责任落头·工作落实的要求,继续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加大督查工作力度,加强督查工作创新,强化考核结果应用,以制度化、长效化的督查考核,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