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厅机关党委的有力领导和精心指导下,我支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文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针对单位党建工作、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对策研究及创作等方面不断完善意识形态建设措施,确保单位文化艺术研究创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有效开展,现将相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支部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支部委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支部委员党建工作述职考评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落实。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一方面,加强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加大对单位文化艺术研究及戏剧、书法、美术创作过程中有关人员构成、内容生产、宣传交流等重点环节的自查自纠。另一方面,将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谈心谈话制度,不断掌握干部职工和党员群众的思想动态,及时研究、靠前指挥,有针对性地引导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要社情民意中的苗头倾向性问题。
三是深入贯彻落实。紧紧围绕单位工作全局,自觉把意识形态工作与文化艺术研究、创作同部署、同落实。例如,在单位承办的“2019多彩贵州文化艺术节”文艺评论工作中,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制定2019年全省文化艺术节有关活动安全和安保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强化意识形态把关,组织评论专家和媒体召开评论工作会议,研究建立评论分组,明确组长及成员,完善落实评论文章意识形态审查把关机制,实行责任追究制。通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引导相关评论专家将意识形态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以推动文艺评论活动扎实顺利开展。
接下来,我单位将继续在省厅的指导下,进一步完善提升文化艺术研究、创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促进主体责任深化、细化、实化,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开创新局面。
党支部
2019年12月6日